讲授法与教学关系
来源:佳宜驿站
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教与学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人们对此进行了长期的探讨在教育史上,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提出的“教师中心论”和以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提出的“学生中心论”影响较大。
教师中心论: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中心地位,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进行教育主要是教师,主张树立教师的绝对权威,以为只要顺从教师的教导,学生就能学到知识这种观点注重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增强教学的方向性,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同时淡化了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际上是对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否认,否认了以人为本。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这一理论不承认学生应有的地位,看不到学生积极性的发挥是教学内容内化为学生素质的前提,因而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教学实践中由于忽视学生积极性主体性的发挥,使教学过程纯粹变为外在灌输的过程,导致教学效果差,学生的自主精神和创造才能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完全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学生中心论:指责“教师中心论”,主张进行教学重心转移的革命,把学生变成教学的中心,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教育的一切措施都应围绕着学生转动而教师只能作为“自然仆人”其作用在于引导学生的兴趣,满足他们的需要,但不能对学生多加干涉。这一理论把学生看作学习的主体,主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有利于学生实现对知识的内化,因而有其合理性。但把学生的主体性绝对化,放任化,而抛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这就否认了教学认识的特殊性,势必会削弱教学的方向性、组织性和简洁性,使学生处于一种盲目、艰难的摸索之中,极不利于教学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可见“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都极端片面地看待教与学的关系,把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地位对立起来,只承认其中一个方面而否认了另一个方面,这两种相应的观点各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同时又有其不足的一面,因而影响了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目前教学理论界吸收了以上两种理论的合理性的同时又克服了它们的缺点,主张将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结合起来,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
新课程改革下的教与学关系:
《基础课程改革纲要》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教与学的关系问题是教学过程的本质问题,同时也是教学论中的重大理论问题。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它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就是知识宝库,是活的教科书,是有学问的人,没有教师对知识的传授,学生就无法学到知识。所以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所谓教学就是教师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传授给学生。教学关系成为:我讲,你听;我问,你答;我写,你抄;我给,你收。在这样的课堂上,“双边活动”变成了“单边活动”,教代替了学,学生是被教会,而不是自己学会,更不用说会学了。二是以教为基础,先教后学。学生只能跟着教师学,复制教师讲授的内容。先教后学,教了再学,教多少、学多少,怎么教、怎么学,不教不学。教支配、控制学,学无条件地服从于教,教学由共同体变成了单一体,学的独立性、独立品格丧失了,教也走向了其反面,最终成为遏制学的“力量”。教师越教,学生越不会学、越不爱学。总之,传统教学只是教与学两方面的机械叠加。
新课程强调,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交往昭示着教学不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机械相加,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将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当中,“学生的教师和教师的学生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新的术语:教师式学生和学生式教师。教师不再仅仅去教,而且也通过对话被教,学生在被教的同时,也同时在教。他们共同对整个成长负责。”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人人参与,意味着平等对话,意味着合作性意义建构,它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过程,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精神交流。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显、个性的表现、创造性的解放。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上课不仅是传授知识,而是一起分享理解,促进学习;上课不是单向的付出,而是生命活动、专业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交往还意味着教师角色定位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角转向“平等中的首席”,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可以说,创设基于师生交往的互动、互惠的教学关系,是本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 朱慕菊主编)
因此,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有机结合,是教师的价值引导与学生自主建构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是教师对学生学习活动的正确引导、科学组织和有效规范。其基本涵义是:
第一,教师与学生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给予、被动接受的关系,教师不是对学生发号施令的权威,任何一方都不应把对方作为一种对象去操纵、控制和灌输,而是一种平等、民主、自由、公正、宽容、鼓励和帮助的“伙伴”关系,双方互相接纳、互相敞开、互相理解,从而达到共享知识、共享智慧、共享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获得整体的精神世界的建构。
第二,“价值引导”旨在表明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与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不同的特点──教学活动是有特定的方向和目标的,教师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负有重要的责任。因此,教师应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学习活动,为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创造、提供适宜的机会和条件,并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发展活动指明方向,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和“顾问”作用。
第三,“自主建构”则进一步指明了学生的身心发展不是由外部力量塑造而成的,而是学生,通过自主的学习活动,在与外部世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能动地生成、建构的,从而为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讲授法
讲授法作为一个古老而传统的教学方法,从古至今一直是课堂教学中普遍采用的,但在此次课程改革中,较之于其他教学方法,它受到了较多的批判,有的人称它为“满堂灌填鸭式”的注入式教学,有的人形容它是“教师的独角戏”。特别是在教学方法日益多样,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展开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重新认识讲授法,并且最大限度的发挥它的优点呢?
教学方法:
在教学活动中,教学方法是引导、调节教学过程的最重要的手段。“方法包含了人对待外界事物的态度、意向(技术)和程序(操作)”
对教学方法的理解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教学方法受一定的教学思想的制约,受一定的教学目的的指导,并有助于目的的实现。
其次,教学方法能够体现教学活动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特别是教师、学生、内容之间的关系。
第三,为了实现人们所制定的目标,总是要借助一定行为操作。教学方法是由一系列的动作构成,它表现为教师和学生的可观察的外显行为方式。
讲授法优缺点:
讲授法作为教学方法的一种,也是在一定教学目的的指导下来选择的,
所谓讲授法,是指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直接向学生系统连贯地传授知识的方法。从教师教的角度来说,讲授法是一种传授型的教学手段;从学生学的角度来说,讲授法是一种接受型的学习方式。
优点:
1.讲授法有利于大幅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和效率
讲授法具有两个特殊的优点,即通俗化和直接性。教师的讲授能使深奥、抽象的课本知识变成具体形象、浅显通俗的东西,从而排除学生对知识的神秘感和畏难情绪,使学习真正成为可能和轻松的事情;讲授法采取定论的形式(而不是问题的形式或其它形式)直接向学生传递知识,避免了认识过程中的许多不必要的曲折和困难,这比学生自己去摸索知识可少走不少弯路。所以,讲授法在传授知识方面具有无法取代的简捷和高效两大优点,这也就是讲授法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在现行的班级授课制里,采用讲授法能有效地保证让绝大部分学生在短时间内学到人类花费漫长时间积累起来的知识和技能,奥苏伯尔说得对:“学生获取大量整体的学科知识,主要是通过有意义接受学习、设计适当的教材和讲授教学实现的。”
2.讲授法有利于帮助学生全面、深刻、准确地掌握教材,促进学生学科能力的全面发展
教材作为学生学习的学科知识体系的一个蓝本,不仅汇集着系统的学科知识,而且还蕴藏着许多其它有价值的内容,如学科的思想观点、思维方法以及情感因素。但是,由于教材的编写要受到书面形式等因素的限制,对学生来说,不仅知识本身不好读懂,其所潜藏的内涵更是不易发现。而教师由于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领会教材编写意图,吃透教材、挖掘教材的深邃内涵。所以,正是借助教师的系统讲授和透辟分析,学生才得以比较深刻准确地掌握教材,从而不仅学到学科的系统知识,而且还领会和掌握了蕴含在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学科思想观点、思维方法和情感因素。这样,学生的学科能力也就得到了全面提高。
3.讲授法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自身的主导作用,使学生得到远比教材多得多的东西
任何真正有效的讲授都必定是溶进了教师自身的学识、修养、情感、流露出教师内心的真、善、美。所以,讲授对教师来说,不仅是知识方法的输出,也是内心世界的展现。它潜移默化地影响、感染、熏陶着学生的心灵。可以说,它是学生认识人生、认识世界的一面镜子,也是学生精神财富的重要源泉。
4讲授法是其它教学方法的基础
从教的角度来看,任何方法都离不开教师的“讲”,其它各种方法在运用时都必须与讲授相结合,只有这样,其它各种方法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所以,可以认为,讲授是其它方法的工具,教师只有讲得好,其它各种方法的有效运用才有了前提。从学的角度来看,接受法也是学生学习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其它各种学习方法的掌握大多是建立在接受法的基础上。学生只有学会了“听讲”,才有可能潜移默化地或自觉系统地把教师的教法内化为自己的学法,从而真正地学会学习,掌握各种方法。
局限
1.讲授法容易使学生产生“假知”从而导致知识与能力的脱节
教师运用讲授法,把现成的知识教给学生,往往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学生只要认真听讲就可径直地获得知识。而实际上,学生对任何知识的真正掌握都是建立在新旧知识的有机结合和自己的独立思考上。而在讲授法中,教师把知识讲解得清清楚楚,学生以听讲代替思考,即使有自己思维参与,也是被教师架空起来的,因为要跟教师同步进行,这样也就把学生在独立思考中所必然要碰到和解决的各种必要的疑问、障碍和困难隐蔽起来。结果,学生听起来好像什么都明白,事后却又说不清,一遇新问题就会手足无措。这样不靠思维获得知识,不仅知识本身掌握不牢固,更谈不上举一反三加以迁移应用,从而促进能力的发展。
2.讲授法容易使学生产生依赖和期待心理,从而抑制了学生学习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讲授法渊源于传统的教师中心论,教师是知识的象征,一切知识得由教师传授给学生,所以,这种方法在运用过程中也容易使教师产生重教轻学的思想。教师往往只考虑自己怎么讲,怎样讲得全面、细致、深刻、透彻,似乎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掌握得越多、越好,长此以往,就会使师生产生心理定势,教师不讲就不放心,总觉得不讲学生就学不到东西,于是乎,注入式、满堂灌便应运而生,并愈演愈烈。而学生呢?也不知不觉地形成了依赖心理,一切问题等待教师来讲解,特别是教师讲得越好,这种期待和依赖心理就越强烈。正是这种期待和依赖心理严重地削弱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这是目前讲授法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病症,也是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病症。
如何在讲授法中体现新课程改革下教与学的关系?
首先,教师教学观要转变,新课程强调平等、民主、自由、公正、宽容、鼓励和帮助的“伙伴”关系,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只有教师在观念上充分理解了这种转变的内涵和必要性,才能够在教学设计及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中体现新型教与学关系。
其次,明确讲授法本身有其自身特点和适用规范。例如:以何志汉老师的定义为例,讲授法包括讲述法与讲解法,这两种方一法适用于己于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且讲解法更适用于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的教学。由此可见,讲授法并不是“万金油”。使用讲授法要充分考虑到学科的特点、教学内容的特点及学生的特点,只有“对症下药”,才能发挥出讲授法的优势所在。但从现实教学情况来看,却存在着讲授法被严重滥用的情况。许多教师只图省时省力,不管是什么课程、什么内容,学生的能力与水平如何都采用讲授法来教学。讲授法虽然具有较高的效率,可以在短时间内传授大量的知识,可以让学生知道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它并不能满足各类各科的教学要求,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许多时候教师们只是过于简单、并非合理有效地运用了讲授法,以至于成了“填鸭式”教学,成了“满堂灌”。
再次,教学设计中充分体现新型教与学的关系。即使是讲授式的课堂教学,教师也可以通过精心的教学设计,激发学生积极主动探索的意识,比如通过精心设问、生动形象的描述、得体的体态语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