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台湾中小学课程改革的新动向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台湾从1988年开始组织力量着手重新修订中小学课程标准。这次课程标准修订的基本原则是:(1)连贯性,就是小学、初中和高中课程前后有一贯的内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综合而分化,自然衔接的统一安排。(2)增加弹性,就是学校因社会发展、地区特性、学生能力和兴趣需要等,能够机动安排和调整课程。(3)精简化及生活化,精简教材大纲和教科书的内容,保存最低限度的精华教材。(4)修订过程民主化,修订过程除有教育专家和教师参加外,还请工商企业人士、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等参与,以问卷和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一、小学课程标准总纲
目前,台湾小学课程标准的总纲部分已经修改完毕,现在正由各门学科修 订小组草拟各学科的课程标准。关于小学阶段的培养目标、教学科目和每门学 科的时间分配,具体摘要如下。
总纲关于小学培养目标是这样规定的:
小学教育以生活教育及品德教育为中心,养成德、智、体、群、美五育均衡发展的活泼儿童与健全国民为目的。
为达到上述目的,须辅导儿童达成下列目标:
1.培养勤劳务实、守法的品德及爱家、爱国、爱世界的情操。
2.增进了解自我、认识环境及适应社会变化的基本知能。
3.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锻炼强健体魄,善于利用休息时间,增进身心健康。
4.养成合作精神,增进群已和谐关系,发挥服务社会热忱。
5.培养审美与创作能力,陶冶生活情趣。
6.发展主动学习、思考、创造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养成价值判断能力,发展乐观进取精神。
总纲关于小学教学科目及其时间分配规定见下表。
(表四) 小学教学科目及其周课时表(表略)
这次修订的小学课程标准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减轻教师教学负担和儿童学习负荷.新课程标准每周教学时间均较现行课 程标准减少:一、二年级各减少 120分钟,三年级减少80分钟,四年级减少200 分钟,五、六年级各减少160分钟。
2.设《道德与健康》取代原来的《健康教育》和《生活和伦理》。现行课程标准规定每天早晨上课前实施20分钟的《健康教育》和《生活伦理》科目,一周共120分钟,新课程设《道德与健康》科目,每周2节共80分钟,必要时也可分为《道德屿《健康》,分科教学。
3.自然科学改科目名称为《自然》。简化科目名称并使儿童更有亲近感,这次修订除活动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用两个字表示。
4.一、二年级唱游分别改为音乐科与体育科。
5.中、高年级设团体活动及辅导活动。
二、初中课程标准总纲
初中的课程标准总纲部分的修订草案已经完成,于1991年5月召开全体修订委员会广泛讨论,尚未最后定案。关于初中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科目及其课时分配,总纲草案规定如下。
初中教育继续小学教育,以生活教育、品德教育及民主法治教育为中心,培养德、智、体、群、美五育均衡发展的乐观进取的青少年与健全国民为目的。为实现本阶段教育目的,须辅导学生达成下列目标:
1.培育自尊尊人、勤劳负责的态度,陶冶民族意识及爱国情操,养成明礼尚义的美德。
2.启迪创造、逻辑思考与价值判断的能力,增进解决问题、适应变化的智能,并养成终生学习的态度。
3.锻炼强健体魄及坚忍毅力,培养从事正当休闲活动的知能,增进身心的成熟与健康。
4.培养互助合作与民主法制的精神,增进群已和谐的关系。
5.提高审美能力,培养热爱生命与自然的态度,增进生活的意义与情趣。
总纲草案关于初中的教学科目及其时间分配如下表。
(表五)初中每周教学科目及节数表(修订草案)(表略)
总纲草案关于初中的选修课及其课时安排见下表。
(表六)初中每周选修科目及节数表(修订草案)(表略)
这次修订的初中课程标准总纲草案具有以下一些特色。
1.上课时间由每节50分钟改为40分钟。初中与小学每天上课节数相同,因此每天所节余70分钟时间,可以设15-20分钟的导师时间以加强生活教育及品德教育,各校也可依实际需要作为弹性教学及社团活动时间,也可作为课间活动及休息时间,以给予学生较多的自由思考与活动的空间。
2.初一设社会科以综合历史、地理与公民的教学。初一社会科旨在小学社会科与初
二、初三历史、地理与公民课程分化前的联络科目。但对此方案尚有很多意见,因此总络小组建议成立专案小组进行社会课程发展研究与实验。
3.设男女生均必修的《家政与科技》。过去初中男生修工艺而女生修家政。新课程开设男女生共同必修的家政与科技课程,使初中学生均能修生活科技以适应现代生活。
4.必修的基础课程设弹性时间实施补救或充实教学。英语、数学及理化课程均设弹性使用时间,教师视学生的兴趣及学习能力实施补救教学,以期能达到课程目标;或实施加广加深的充实教学,以期发挥超常学生的潜能。每一年级均设选修课程。
三、高中课程标准总纲
高级中学课程标准的修订,比小学和初中起步慢,目前总纲小组大致将高中课程的总纲草案已制订出来,但还需经各级学校总纲小组联席协调及全体委员会讨论修正通过。因此,以后公布的同现在介绍的不一定相符。现摘要介绍如下。
总纲关于高中的目标规定为:
高级中学教育,以继续实施普通教育,培养健全公民,促进终生发展,奠定研究学术及学习专门知能的基础为目的。
为实现本阶段教育目的,须辅导学生达到下列目标:
1.锻炼健全身体,促进心理健康,培养善用休闲时间的知能。
2.增进沟通表达能力,发展良好人际关系。
3.增进民主法治的素养,培养负责、守法、宽容、正义的行为。,
4.培养爱乡、爱国、服务社会以及关心世界的情操。
5.增进工具性学科能力,奠定学术研究的基础。
6.充实人文素养,增进审美能力,培养恢宏气度。
7.提高科学素养,增进认识,善用和爱护自然环境的知能。
8.增进对自我潜能与工作环境的了解,确立适切的人生走向。
9.培养独立、创造思考、适应社会变化及终生学习的能力。
总纲草案关于高中的教学科目及其时间分配见下表。
(表七)高级中学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节数表(修订草案)(表略)
总纲草案关于高中选修科目及其课时安排见下表。
(表八)(略)
这次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总纲草案的特色是;
1.每周授课总节数均减少以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上年级由原来的37节减为31 ~36节,二年级由36~39节减为35~37节,三年级由34~39节减少为35~37节。
2.减少基础科学每周教学节数。一年级基础科学每周6节,现改为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四门学科每学期开两科,每科每周2节。
3.调整社会学科的教学时数。一年级作为必修的历史和地理,每周各2节。二年级历史和地理作为选修,每周各2节。
4.调整数学的教学科目与时数。取消二年级的基础教学综合与演习,原每周4节的数学改为5节,取消二年级的理科数学、商科数学、普通数学。在高二设选修的几何学,高三设选修的数学(甲)及数学(乙)。
5.增加选修的时间及科目。自一年级设选修时间,一年级每周为0~2节;二年级为9~11节;三年级为17~19节,使各校能根据教师、设备及学生兴趣和志向,有弹性地开设课程。
由于台湾这次修订课程标准工作还在进行中,中学的课程标准总纲还没有最后定稿,也考虑到和我们制订的课程计划具有更大的可比性,因此,后面(第七章)我们进行课程纵横比较时,依然选用台湾1985年修订颁发的《国民中学课程标准》,而不选用正在改革中的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