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保护区是近代人类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面对生态破坏挑战的一大创举,是人类进步文明的象征。中国是世界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40多年的努力,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中国70%的陆地生态系统种类、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绝大多数都在自然保护区里得到较好的保护。自然保护区作为宣传教育的基地,通过对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自然保护科普知识的宣传,使我国公民的自然保护意识得到很大提高。
一、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现状
据统计,截止1997年底,中国已建立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926个,总面积7698万公顷,占陆地国土面积的7.6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4个,面积2646万公顷;省级392个,面积4606万公顷;市级84个,面积66万公顷;县级326个,面积379万公顷。并有吉林的长白山、广东的鼎湖山、四川的卧龙和九寨沟、福建的武夷山、贵州的梵净山和茂兰、浙江的天目山、内蒙古的锡林郭勒、新疆的博格达峰、湖北的神农架、江苏的盐城、云南的西双版纳、黑龙江的丰林等14个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黑龙江的扎龙、吉林的向海、江西的鄱阳湖、湖南的东洞庭湖、海南的东寨港、青海的青海湖鸟岛等6个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中国自然保护区主要分布在云南(108个)、黑龙江(89个)、海南(72个)、广西(67个)、四川(50个)、湖南(50个)、辽宁(41个),仅这7省区的自然保护区总数就占全国总数的50%以上。从面积来看,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仅有西藏(27.2%)、甘肃(10.9%)、吉林(10.4%)、天津(9.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有青海(7.0%)、广西(6.5%)、辽宁(7.5%)、新疆(6.4%)、四川(5.8%)、黑龙江(5.5%)等6个省区。
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分为三个类别九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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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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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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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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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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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系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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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
草原与草甸
荒漠
内陆湿地及水域
海洋和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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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20
7
6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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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
197
3007
257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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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生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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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
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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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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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5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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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遗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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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遗迹
古生物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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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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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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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
1.管理体制
中国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和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林业、农业、地矿、水利和海洋等部门在各自的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各部门自然保护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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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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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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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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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林业
农业
地矿
海洋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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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584
44
17
11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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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1
5754.2
411.3
11.6
18.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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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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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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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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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机构
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保护区开展资源保护、科学研究以及日常管理的常设机构。随着中国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管理机构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到1997年底,全国926个自然保护区中,已有566个保护区建立了管理机构,占61.1%。一些尚未建立机构的保护区,也配备了管理人员,启动了基本的日常管理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现有管理人员17035名,平均每个保护区为28人。在管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为3546人,占20.8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比过去也有了较大提高。
3.法制建设
为了提高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必须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这是近年来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重要特点。为此,中国继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法》和九部资源法之后,又于1994年12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条例》包括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两个方面,较好地解决了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许多实际问题,如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经费问题、监督检查和保护区的建立、申报和审批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