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今后将确保每年治理8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 |
从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的战略决策,浙江省从今年起将确保完成每年80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实现“天蓝、水清、山绿”的目标。
据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岳军介绍,为实现这一目标,浙江将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治理水土流失的作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践证明,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是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大面积水土流失的初步治理和生态恢复。根据国家水利部今年将在全国启动的生态自我修复试点工程安排,浙江省将在东阳市横锦水库上游率先开展试点。
———以坡面水系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据统计,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中有四分之三分布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下的缓坡地带,由于频繁的经济开发利用,单纯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难以奏效,因此必须采取以坡面水系整治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具体的措施包括:从控制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着手,采取修建坡面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与相互沟通配套的坡面水系整治措施,既治理降水时形成水土流失,又可以适量蓄水以解决干旱时的灌溉用水,一举多得。
———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今年浙江将重点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科技含量高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根据规划,2005年前浙江省100个中心乡镇将达到生态乡镇的标准,每个县将完成20个以上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全面开展河道整治,改善城乡水环境。全省6万多公里河道今后将全面“梳妆打扮”,力争恢复河道原有的行洪、调蓄、灌溉、通航的基本功能,营造“水清岸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据悉,今年浙江省计划开始整治的河道5000公里,完成整治1000公里。截至7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整治2000公里。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今后,浙江省将在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的审查审批、积极探索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管护的政策机制和措施上下功夫。按照《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浙江省还将建成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
———稳步推进“万里绿色通道”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根据规划目标,浙江省将在2010年达到铁路、公路、海塘、河流、渠道沿线的绿色通道建设标准。同时在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基础上,结合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确保完成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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