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9日)
教社政[1999]9号
现将《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9年工作安排》发给你们,供参考。
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9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文明委1999年工作安排的精神,在部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一手抓战线,一手抓机关”的方针,紧密结合教育战线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为国家的改革、开放、稳定服务。
二、主要工作
1、继续推进用邓小平理论教育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通知》(教社科[1998]4号)精神,在去年全国高校普遍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基础上,在课程体系的研究、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骨干教师的培养等方面下功夫,高质量地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中,要增加邓小平理论有关内容;要重视发挥第二课堂在大学生学习邓小平理论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党建、团建工作,对学生骨干进行邓小平理论培训;要支持大学生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社团和学习小组的活动,并加强指导和管理。6月下旬,中宣部、教育部和团中央将联合召开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全国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工作;教育部将组织编写《邓小平理论青少年读本》,指导高中学生学习邓小平理论常识。
二是结合中央关于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学习纲要〉的通知》(教办[1998]10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集中组织高校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的通知》(教党1998]27号)要求,结合各校情况利用一定时间组织高校党员、干部和教师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运用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教育理论认识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的能力。
2、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一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周年有关活动的请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2号)精神,在大、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把个人的前途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统一部署下,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座谈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动员组织大学生参与教育部举办的‘99全国大学生艺术节。
二是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澳门回归祖国,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邓小平理论与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纪念和庆祝活动。通过参观新中国建国50周年成就展览,观看反映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影、视片,学习新中国建国50周年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有关材料,举办体育节、读书征文、演讲会以及诗歌朗诵会等活动,回顾中国一百年来的沧桑巨变,回顾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思想,在校园内唱响祖国颂、社会主义颂、改革开放颂。
三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加强国内经济形势、国际形势与我国外交政策的教育;继续组织师生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继续开展弘扬伟大抗洪精神教育。各地、各高校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为高校师生做形势报告。通过课堂教学、举办报告会等形式的形势与政策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和认识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新变化的趋势及其实质,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理解我国政府处理国际事务的方针和策略,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同心同德,保持稳定,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组织师生学习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认真组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
五是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推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推动各地学习和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3、开展丰富多采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教育战线各级行政机关、高等学校要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促进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的转变。
继续在教育部机关开展“三优一满意”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争取在服务态度作风、运转秩序效率、公文水平质量、节俭办公风气、环境面貌形象、机关文化氛围、人员精神状态等方面努力落实朱基总理提出的“约法三章”和“五项要求”,努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教育机关廉洁、勤政、高效、务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形象。
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主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文明校园”和“文明学校”的评估标准,推动“文明校园”和“文明学校”的建设工作。要继续组织落实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积极为社会、社区服务;要积极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等11个部(局)《关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通知》(文明办[1999]1号)精神,组织青年学生参加“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环境意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植树造林,保护绿地活动,参与治理“白色污染”,为绿化美化家园做出贡献。
4、继续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学习
教育部、团中央已于五四青年节期间联合开展了第五次“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教育部还将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小学思想品德课和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活动。要集中宣传报道这些典型的先进事迹,在教育战线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要进一步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成果,树立教育战线的文明形象。
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正确认识和把握我们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满怀信心地开展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在教育系统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加强和改善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各地、各高校要继续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检查评估制度,并纳入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评估体系中。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保证必要的投入。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中央文明委及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