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德与生活和品德与社会课将试点开设 |
今年秋季开始,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将在小学1-2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课,在3-6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课。
据了解,这次课程改革是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通知》要求开展的。
这两个《课程标准(实验稿)》是由教育部组织全国有经验的专家,在总结《思想品德》、《社会》课实践的基础上,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研制的,有利于增强中小学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有利于解决小学阶段《思想品德》课和《社会》课存在的部分内容交叉重复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小学生的品德教育。
据介绍,与过去的开设《思想品德》课和《社会》课相比较,这两个《课程标准》具有以下突出的特点:一是以育人为本,重在儿童文明行为习惯、良好道德品质和健康的社会性发展的培养,目的是把儿童培养成为热爱生活、乐于探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性发展的好学生。二是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密切联系儿童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和要求,努力克服成人化倾向。三是倡导学生的主动参与,通过学生的体验、参与和实践,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培养道德情感,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避免简单说教。四是突出综合性、强调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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