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内部,对加强中小学实践教育这一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四川省省委宣传部、省教委通过本报就这一问题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征求意见。其基本内容包括:
一、学校要切实落实小学劳动课、中学劳动技术课、社会实践课,要有计划、有目的地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并作为一门课程,计入一定的学分。小学高年级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在完成规定的劳动和社会实践课程外,在校劳动时间和利用节假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的时间每年分别不得少于20、30和40小时
二、充分发挥校内教育资源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学校的运动场所和设施、图书馆、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各类实验室等应逐步建立全天开放制度,开放式办学。课外活动时间,中午、下午放学后,应组织一些活动,向学生开放。星期天和节假日,包括寒暑假,也应向学生开放
三、要建立中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制度,让学生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文明宣传等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中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充分利用学校周边及所处社区的教育资源,学校应积极探索建立新时期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的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中小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提供场所和条件。
五、充分发挥校外教育资源的作用,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各单位、各部门所属的校外教育机构,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博物馆、体育场馆、电影院、训练基地应为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给予大力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实验室应按照教育部和省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将重点实验室命名为四川省中小学校外科技教育基地,纳入优秀校外教育基地的评选系列。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应主动和校外教育机构联系,研究制定中小学活动的办法
学生参加校内、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必定有设施设备的损耗和人员的组织管理,应收取一定的费用。校内教育资源学生活动收费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物价及有关部门协商制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采取措施,让他们免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校外教育机构的收费,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物价、有关部门一起制定收费标准,除制定学校有组织地全校、全班性地参加活动的收费标准外,还应制定学生个人凭学生证参加活动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