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哲学思考 |
| 作者:潘新华 |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基础教育的顽症,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教育部挥利斧砍掉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举动,意义重大而深远。它是提高民族整体素质,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提高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我国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从哲学上看,“减负”主要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下列观点和原理:
第一,世界物质性原理。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第一性,物质决定意识。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时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在书本多、课程多、作业多、考试多、补习多、竞赛多。沉重的负担不仅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损害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剥夺了学生自由发展的权利,影响了巩固提高普及丸年义务教育的成果,而且加重了群众负担,损害了政府和教育的形象。所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近年来就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国家提出“减负”,就是根据我国目前社会的客现实际作出的正确决策,符合世界物质性原理。
第二,意识对物质反作用原理。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则起阻碍作用。一些学校、教师、家长由于受错误观念的影响,将学生、子女推入了题海中,结果可想而知。现在国家作出“减负”决策,合乎国情,顺应民心,必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三,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的原理。尊重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固然离不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都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学生学习知识,同样应该按客观规律办事。学生负担过重,显然违背了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结果酿咸的自然是“悲剧”。
第四,联系的观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联系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由于“减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所以,在看待“减负”时,我们千万不要认为它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减负”必须由全社会共同来完成。
第五,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实现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重视量的积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必须与相应的社会机制相结合。当前,我们必须改革不合理的社会用人制度、不正确的用人观念、有缺陷的升学招生考试制度等。但是,客观上,有关社会机制的建立、家长和社会观念的转变并非都是下个命令就能解决的。所以,“减负”并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
第六,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但发展道路是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有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这个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前进中遇到的困难。一些人因“减负”过程中遇到一些挫折,便对“减负”失去信心,这是不对的。事实上,只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减负”还是很有希望的。
(《中学生时事政治报》 浙江 潘新华 200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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