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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07年在十五省区计划招生。其中艺术类在陕西、河南、山东、四川、青海等省计划招生360名。
  ●1952年成立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年创业培训基地
  ●录取保证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的选择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新生奖学金最高可达4000元
  ●各类奖、助学金覆盖率达60%
  ●多途径的专升本渠道
  ●2003-2006年连续四年毕业生就业率突破93%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凡参加全国2007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发放的艺术类考试专业准考证,均可报考。
  2.报考要求:
 A:主持与播音专业(空中乘务方向)面试基本条件(按民航空中乘务基本标准):
  (1)女生身高 163 ~ 172cm ,男生身高 172 ~ 185cm ;
  (2)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 0.5 ,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4)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5)身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6)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B:舞蹈表演专业面试基本条件:
  (1)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
  (2)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 0.5 ,无色盲,无色弱,无平足;
  (3)身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内外八字步,具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
 C:主持与播音专业面试基本条件:
  (1)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
二、招生专业
 美 术 类: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
 非美术类: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主持与播音(空中乘务方向)。
三、招生计划(拟招生计划)艺术文、理兼收

专业代码

专业

学 制

合 计

陕西

青海

四川

河南

山东

艺文

艺理

艺文

艺理

艺文

艺理

艺文

艺理

艺文

艺理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50

40

5

 

 

 

 

3

2

 

 

670113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三年

50

40

5

 

 

 

 

 

 

3

2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三年

50

40

5

 

 

3

2

 

 

 

 

660214

学前教育

三年

50

40

5

 

 

 

 

3

2

 

 

670307

主持与播音

三年

50

40

5

3

2

 

 

 

 

 

 

670203

舞蹈表演

三年

40

25

5

8

2

 

 

 

 

 

 

670307

主持与播音
(空中乘务方向)

三年

70

35

5

 

 

8

2

8

2

8

2

注:1、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2、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各科类内(艺文或艺理)专业计划可相互调剂。
四、陕西考生专业课考试报名(其它省考生参加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或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规定
1.专业课考试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可在指定日期内登录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www.sxqgy.org/在网上报名,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只需参加陕西省在西安工程大学组织的省统考即可;报考我院非美术类专业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4)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青海省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
2.《报名登记表》填写
  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按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带到学院招生办交验确认;现场报名的考生可现场领取、现场填写。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二个专业。高考后录取时以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为准,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按志愿顺序录取。
3.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要认真选择所报专业志愿,办理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允许修改或增减志愿。
4.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1)身份证(或户口本);《2007年高等艺术院校招生报考证》。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2)《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课考生报名登记表》。
(3)照片。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 1个专业3张照片。
5.报名考试费收取
  每专业报名费100元。
6.准考证发放
  考生交验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经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教学系的考试地点参加所报专业的专业考试
(三)考试纪律
1.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考试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规则》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我校的资格。
五、陕西省专业课考试 科目、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非美术类专业即日起至考试前均可办理报名手续, 美术类专业2007年1月27-30日在西安工程大学报名。
2、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专  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学前教育

素描、色彩、速写

参加陕西省组织的统一考试
地点:西安工程大学
2007年2月4日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装潢艺术设计

主持与播音

1、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
2、朗读指定作品。

参加本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2007年3月10-11日、3月24-25日

舞蹈表演

1、基本功;
2、形体测试;
3、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与道具)。

参加本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2007年3月19日、3月25日

主持与播音
(空中乘务方向)

1、航空形象(形体、五官、身高、体重、举止、气质);
2、语言表达(中英文朗读、语言技巧);
3、才艺表演(舞蹈、唱歌、器乐等任选两项)。

参加本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2007年3月17日、3月24日

3、报名地点: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北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华商报社对面)
有关说明:
(一)专业课考试结果将于2007年4月上旬以信函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陕西考生接到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后,凡文化课达到省艺术类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按专业考试合格证回执要求的内容及时间,将回执寄回我院招生办,以便确保录取。
(四)其它省(区)考生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者,凡填报我院志愿,未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招生办通过网络或电话联系,以便确保录取。
(五)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六)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咨询电话:029-88413889。
(七)学院设置新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学生获奖的覆盖面达60%以上;学生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减免学费、经济补助等资助。
六、录取规则
 1、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调档排序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青海省四省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省专业课联考(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录取排序执行各省有关政策。
 3、?河南省考生报考我院主持与播音(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课成绩使用河南省空乘类成绩。
 4、?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使用陕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院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课成绩。
 5、对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参照我院招生章程执行;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
 6、主持与播音(空中乘务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航空体检(费用自理)。
 7、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地点及学费
 1、学习地点:北校区: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主持与播音(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南校区: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专业。
 2、学费:
 主持与播音(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8000元/生·年
 舞蹈表演专业   7500元/生·年
 主持与播音专业  6000元/生·年
 学前教育专业   5000元/生·年
 其它专业     5500元/生·年
 3、住宿费:
 A:4人间800元/生·年;4人以上650元/生·年。
 B:南校区西院1、2、3、4号公寓楼4人间1000元/生·年;4人以上800元/生·年。
八、毕业与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按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推荐就业。



  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

  北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编:710068
  南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华村(原203所)  邮编:710111
  电话:029-88408331(院办)88413889(招办)
  传真:029-88408292(招办)
  Email:zb88408292@126.com(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