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的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及管理的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的工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包括结构力学、土力学与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桥梁工程、土木工程施工等。
本专业具有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两个工学硕士点,并具有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本专业2005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2006年通过建设部全国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我校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报考国家注册结构师享受优惠政策。土木工程专业主讲教师70%以上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6%。
毕业生可在房屋建筑、隧道与地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桥梁工程等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亦可在科研院所、教育等部门从事相关技术与管理工作。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交通工程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交通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社会、经济、人文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道路交通规划、交通控制与管理、道路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等工作的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的工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力学、测量学、基础工程、结构设计原理、道路交通工程系统分析、交通工程总论、交通调查与分析、交通规划、交通控制与管理、交通工程设施设计、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公路施工与管理。
毕业生主要面向道路交通领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部门,从事道路交通规划、交通控制与管理、交通工程设施规划和设计,以及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交通工程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本专业以土木工程、管理学为主干学科,旨在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德、 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土木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运筹学、工程力学、工程测量、工程制图、结构工程、工程地质与地基基础、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工程估价、工程经济学、建设法规等。
毕业生可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金融领域等从事技术、管理及相关工作,也可在政府部门、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可考取全国注册建造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本专业现有教授1名、副教授4名、讲师4名,助教2名。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3名、全国注册建造师1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工程力学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系统扎实的力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解决与力学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的理论分析、数值计算与现代科学实验的能力,并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的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塑性力学、断裂力学、实验力学、计算力学、振动力学、Ansys程序及应用、Matlab与工程应用、房屋建筑学、混凝土结构、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等。
毕业生能够在与力学相关的各类工程领域如土木、交通、机械、材料、航天、航空等领域从事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同时,也可在工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本专业师资力量较强,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0%以上,具有工程力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力学实验室的设备先进完备,可以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建筑学专业本专业培养建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从事建筑设计、城规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等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本专业学制五年,毕业后可参加注册考试,取得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本专业主要课程:美术、造型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建筑构造、建筑历史、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城规原理及城规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毕业生可在建筑设计院、城市规划设计院、建筑与城规设计事务所、室内设计公司、风景园林设计机构等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等专业技术工作。亦可在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大中型企业等部门从事相关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本专业就业率100%。
城市规划专业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的高级专业人才。本专业学制五年,毕业后可参加注册考试,取得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城市规划原理与设计、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建设史、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等课程,并包括建筑设计、景观规划与设计、建筑构造与结构、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等课程。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能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具备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和方法进行城市规划与设计、包括综合处理城市功能与城市空间环境关系的能力。
毕业生可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亦可在建筑设计机构、风景园林设计机构从事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相关的管理、科研等工作。报考本专业的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需加试美术(色盲、色弱学生限报)。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四年制本科专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设计艺术修养,系统地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及其研究以及从事环境艺术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了解国家有关设计工作的政策及法规,掌握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有关空间、设施和规划设计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成就、新发展,并能进行专业设计、专业创作,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较强的设计和施工组织能力及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设计造型基础、室内设计原理、表现技法、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居室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设计、家具设计、设计心理学、建筑史、设计史、美术史、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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